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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会”的安排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9-11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基层党委(总支):

根据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安排,现就学部各单位做好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会”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 “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安排

(一)谈话内容

1.对本单位领导班子作风表现情况的总体评价、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2.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建议。

3.对搞好本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请各单位参加谈话的同志认真思考,提前做好谈话准备。

(二)学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个别谈话听取意见”由学校联系学部的督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是:

1.时 间:9月12日下午13:30

2.地 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杨振明、韩文瑜、曾凡勤、张吉顺、陈 新、张国才、李胜杰、单李岩。

4.学校督导组:陈春华、刘红

5.协调联系人:李玉俊

(三)学部所属基层党委(总支)的“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工作,由所在单位协助学校、学部督导组共同组织实施。

1.时间:9月12日下午13:30开始,至13日上午结束

2.地点:本单位会议室

3.参加人员: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退出领导岗位的老同志,各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管理干部,教师,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等。

4.督导组人员:学校、学部督导组人员(具体分工详见附表)。

5.协调单位:各单位综合办公室

6.相关要求。

(1)联系单位的学部督导组记录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意见和问题汇总梳理。

(2)各单位要按照参加谈话人员的范围和谈话内容,提前做好人员的组织和谈话内容的准备。

(3)个别谈话中,同时听取谈话人员对学部机关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组记录员作为联系单位之外的意见、建议,单独汇总整理。

(四)学部机关党委的“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工作。具体由机关党委统一协调,主要由督导组人员到各部门所属人员中进行谈话。时间、地点和各部门参加人员由机关党委会同督导组人员商定后确定。

二、关于“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会”的安排

(一)学部领导班子学习讨论会。

1.时间:9月17日上午8:30

2.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校领导(刘晓民)、学部领导,学校督导组成员。

4.联系人:李玉俊

(二)所属基层党委(总支)“领导班子专题学习讨论会”。

1.时间:9月18日上午8:30

2.地点:各单位会议室

3.参加人员: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单位学部领导,学校、学部督导组人员。

4.联系人:各督导组联络员。

5.联系单位的学部领导参加所属单位的“学习讨论会”。联系点的学部领导参加会议情况,由秘书组(李玉俊)负责协调。(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学部机关党委的“专题学习讨论会”。按学校要求,统一由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其中:

1.时间:9月17日下午13:10

2.地点:图书馆二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范围为:学部机关、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含专员),联系机关党委学部领导,学部督导组人员。

4.联系人:刘铭

注: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讨论会”的每名处级领导干部,要提前准备发言不少于20分钟的发言提纲,且会后(9月20日前)要将发言材料电子版,以基层党委(总支)为单位发送到dwbxry@126.com信箱。

三、相关说明

1.本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9月5日学校的相关通知落实。

2.各单位要严格按时间截点落实好相关工作。

3.各单位的相关会议召开,要提前与学部督导组人员协调。

农学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