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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禁止学生在公寓从事经商活动的通知

来源:保卫处(武装部) 发布时间:2013-09-13 作者:殷志成 点击:

各单位:

日前有新生及家长举报个别在校学生在公寓内推销伪劣文具用品,致使一些同学蒙受损失。经调查发现当前学生公寓个别在校生在公寓内从事商品经营及推销活动,在公寓楼张贴广告,推销劣质文具及各种化妆品,既扰乱了学生公寓正常生活秩序,也容易产生矛盾纠纷。在此学部重申要求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禁止学生在公寓内推销各种商品,学部学生处和保卫处也将加强检查,一经查实的按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没收相关物品。

学 生 处

保 卫 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