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单位:
《吉林大学农学部关于对离退休职工实行学部、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实施方案》经2013年8月28日学部长第11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大学农学部关于对离退休职工实行学部、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实施方案》
吉林大学农学部
2013年8月29日
附件:
吉林大学农学部关于对离退休职工实行学部、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和做好学部离退休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离退休职工管理规定》和《吉林大学关于对离退休职工实行校、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学部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依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同、共同负责”的原则进行,逐步构建和完善学部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管理体制
学部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在学部党工委领导下,实行学部、学院(中层单位)两级管理体制。对涉及全学部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由学部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离退休工作办公室是学部离退休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全学部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宏观指导、协调各学院(中层单位)开展离退休工作;各学院(中层单位)在学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各学院(中层单位)离退休工作,由本单位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组织人事关系由学部统一管理。
三、学部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杨振明
副组长:曾凡勤 李胜杰
成 员:朱德威 郭宗峰 张 宁 狄成宇 刘越西
梁国峰 李 明 毛建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处离退办。
秘 书:毛建华(兼)
四、职责与分工
(一)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学部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学部各学院(中层单位)的离退休工作,共同把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3、负责离退休职工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离退休职工政治待遇,接待和处理离退休职工的来信来访。
4、落实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待遇。负责协调解决离退休职工在政策范围内的各项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用车安排,厅级以上干部体检、医保、护理费申报等项工作
5、负责离退休职工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同志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和参观旅游,指导和协助各老年群团组织开展活动,参加老年大学,努力把“离退休职工活动中心”建成“老年之家”。
6、引导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继续发挥作用,关心支持关工委开展工作。为老同志发挥作用疏通渠道、提供信息、创造条件,组织老同志承担力所能及的工作。
7、做好年终为老同志送温暖活动,尤其是对有特殊贡献、特殊困难的老同志进行家访、探视和慰问。
8、加强离退休工作队伍建设,做好专、兼职离退休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9、编制离退休职工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并做好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
10、配合离退休职工原单位协助遗属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丧葬事宜。
11、完成学校和学部交办的其它离退休工作。
(二)各学院(中层单位)离退休工作职责
1、重视、关心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行政副职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兼任。
2、政治上关怀、尊重离退休职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情况,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老同志通报本单位重要情况,邀请老同志参加本单位的重大活动。
3、生活上关心、照顾离退休职工,同他们保持经常性联系,重要节日要进行走访慰问,对患病住院和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职工要及时探望、慰问,尽力解决困难、提供帮助。
4、协助学部相关部门办理本单位离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生活补贴、独生子女费发放等离退休职工生活待遇的相关手续。
5、注意发挥离退休职工的政治优势和业务专长,积极支持他们参与学部建设,继续发挥余热,重视支持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老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6、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职工的丧葬事宜。
7、完成学校、学部交办的其它离退休工作。
五、人员归属划分
离退休人员归属划分总的原则是按照离退休人员退休时编制隶属关系划分归属,学部转隶前退休的,按照退休时所属原军需大学单位编入学部现单位划分归属。学部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后勤集团除外)所属离退休职工由离退办代管,后勤服务集团独立管理,五星动物保健药厂自行管理。对于无法确定归属的人员,由人社处确定。
六、经费支持
(一)学部每年按人均60元/年的经费标准拨给离退休职工原单位,作为离退休职工公用活动经费(单独建卡);五星动物保健药厂所有经费自行解决。
(二)学部允许各学院(中层单位)从本单位发展基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离退休经费使用。
七、组织实施
在学部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各学院(中层单位)于2013年10月底前,完成两级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并将本单位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学部离退休工作办公室。
八、附则
本方案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学部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