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了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努力提升教科文卫领域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引进国外智力促进教科文卫事业的科学发展,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征集评审2014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该项目的外国专家可获得国家外国专家局在工薪补助等相关费用上的重点支持和其他待遇条件。现就2014年度项目申报事项和2013年项目总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引进非华裔外国专家,申报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岁,引进后一年内(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华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系科教文卫领域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和事业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二)在国际知名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或体育卫生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新、创业人才;
(四)“外专”入选专家工作团队中的主要成员;
(五)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资助方式及待遇
国家外国专家局对获得批准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可视其项目工作周期给予联系支持,并为其提供以下资助方式及待遇条件:
(一)可资助引进的高层次专家的工薪(最高不超过用人单位与专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所规定支付工薪报酬的60%)和补贴(专家国际旅费、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等按《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细则》(外专发[2010]87号)规定的标准);
(二)对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外国专家,按规定程序申评、批准后,可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
(三)对来华执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外国专家提供来华工作便利和礼遇。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文教类)(见附件1)、2014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文教类)申报材料(见附件2、3)及附件。附件主要包括专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海外任职证明材料,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复印件或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文本也可登录国家外专局网站(
> (二)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请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并发送至expert@jlu.edu.cn。
四、申报要求
(一)已选入“外专”专家不再作为高端专家项目申报人选;
(二)申报人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或合作意向,承诺入选后本年度在华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三)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用人单位负责人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选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下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5日。
五、2012年、2013年已获批外国专家项目要求
(一)对于2012年、2013年经评选列入资助范围且专家按合同2014年继续来华工作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用人单位只需上报项目申报书和合同文本,但应在项目申报书“工作设想”一栏中注明前期项目进展和成果,其余附件材料不再需要上报;
(二)各单位同时报送2013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果总结(附件4、5),项目执行率和项目绩效将作为2014年项目审批与批准的参考因素。
联系人:朱蓓蓓
电 话:0431-85166565 13604367480
传 真:0431-85166570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