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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无机化学实验》(含重修)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9-11-18 作者:常晓宏 点击:

各学院:

《无机化学实验》(含重修)课程考试定于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17:15—18:15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17:15—18:15时(农学部考场安排详见附件)。

二、请学生所在学院按照《吉林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相关要求安排监考人员(要求监考人员是教师),各学院监考人数见附件,请监考教师提前半小时在各考场领取试卷。

三、考试形式为闭卷,考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参加考试,一卡通不可以做学生证使用,重修、补修学生在各学院考场参加重修考试,缓考的需要带缓考证明,未选课的学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四、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16:00时校区机关楼前有班车。

附件:农学部《无机化学实验》(含重修)考场安排

教务办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