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统计上报2013年度学部本科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11-04 作者:张宇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学部将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2012年春季、夏季、秋季学期)学部本科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为及时准确统计、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统计本单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例如公共教学中心的教师给动物医学学院上的课程,此数据由公共教学中心统计上报,动物医学学院不必统计);

统计内容包括:

1. 2013年全年学部教师教学基础工作量情况,并对双语课程、专业外语等课程进行标注;

2.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情况;

3. 本科生导师情况;

4. 2012年度的教学成果奖励情况(教学成果奖励情况延后1年统计)。

二、公共选修课、心理健康辅导、就业指导等情况由学部教务处统计,各单位不要将以上项目重复统计;

图书馆、网络中心等部门开设的课程由教务处统计。

三、由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请各单位仔细核对,不要重复统计;

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授课的,请标明每名任课教师的学时数,并保证其总和不能超总学时;

实践实习课程,请按教学周数统计,不要折合成学时数。

对实验实习课人数系数计算方法,将按照《关于对教师教学课时津贴标准进行调整的说明》中相关规定执行:

1.关于实验课程人数系数,对分组人数大于30人的,按“1+(每组人数/30-1)*0.4”标准计算,对实验分组人数少于30人的,每组的人数系数按该组人数除以30计算。

2. 实践实习课时仍按校内4学时 /天、校外6学时 /天折算;实践实习课程人数系数按开课总人数除以50计算,但对开课总人数低于50人的按50人计。

四、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完成时限:1.基础工作量、毕业论文指导和本科生导师情况请于11月20前报教务处。

2.教学成果奖励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教务处。

五、在课时工作量统计过程中,各位任课教师和单位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发邮件至:zy13578754369@163.com中,我们将尽快详尽的予以解答或解决。

附:1. 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2. 毕业论文指导及本科生导师情况统计

3. 教学成果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