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培养单位:
现转发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石药集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按通知要求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由培养单位选拔后,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于12月10日下班前交学部研究生处。电子版《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发至 wangwei2010@jlu.edu.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3年12月9日
附:关于开展研究生石药集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石药集团奖学金”是由石药集团在我校设立,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的奖学金。为做好2013年度石药集团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校研院字﹝2005﹞9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药剂学、生物学、化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博士研究生,3名,5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5名,4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
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每家可推荐1名博士研究生和2名硕士研究生。
四、申报条件
1.学位课成绩优秀,当前学历期间获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理工科研究生至少应有一篇学术论文被SCI或EI检索),且第一作者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至少应有两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且发明单位为吉林大学,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
3.当前学历期间未曾获得其它社会奖学金。
五、评审程序
1.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研究生进行初评,确定获奖候选人;
2.石药集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进行最终评选。
六、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12月11日前将《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附件2)、发表论文复印件报送至研究生管理处,同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 wangwei2010@jlu.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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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吉林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2:研究生申报社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