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从12月5日以来,学部各单位已经按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陆续召开了本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本周(12月9日至13日),学部绝大多数单位,也将陆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学校要求,为了保证后续工作的按时高质量完成,现就专题民主生活会后的相关工作,再作进一步的说明。
第一,要认真撰写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各单位在召开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七日之内,必须向上级提交本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情况报告”)。情况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参考模板》规范的排版要求和“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撰写,凡不符合模板要求的,一律重新整理。各单位形成的情况报告,经学部督导组组长和成员分别签字后,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连同电子版统一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联系人:徐仁元,联系电话:86141,信箱:dwbxry@126.com)。
第二,要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通报会。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三日之内,须在本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参加人员范围(参照学习动员会时的参会人员范围)即: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含非中共党员的处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班子的上届班子成员,系、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教授代表,学生代表和教工代表,联系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学部领导和督导组成员。通报会的信息反馈,由各单位及时在学部办公网进行发布。
第三,要认真研究落实会后的整改方案及贯彻措施。此项工作,由于学校还没有明确布置,待相关要求明确后,再作进一步的布置。
第四,要认真组织召开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部年终工作总结,学部广大党员都要普遍过一次有意义的高质量组织生活会。此项工作,由各基层党委、总支具体组织实施,于12月底前完成。其中:
1.要认真组织一次群众路线学习教育活动。要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央、教育部党组、学校和学部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理论内容及精神要求,尤其要重点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
2.要认真撰写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所有党员,要紧紧围绕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③对照检查“四风”存在问题,④深刻剖析问题根源、⑤制定切实整改措施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此项工作,由各党支部书记审核把关,经联系本单位的处级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处级领导干部党员)同意签字后,方可通过审核。广大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各单位党委或总支负责存档保管。
3.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要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年终工作总结,于12月27日前,由各党支部或党小组统一组织召开一次党支部或党小组专题组织生活会。由于今年领导干部换届和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后,未及时进行党支部换届改选,有些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已不在本党支部。在此情况下,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召开,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学部机关,统一按行政编制,分别召开由处、室或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参加的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或党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
4.其他相关要求。本支部或党小组所属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不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须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各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要通过学部办公网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此情况
附件:《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模板》
农学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