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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3-12-12 作者:宋吉武 点击:

学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学部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部各单位自2012年秋季开学以来,涉及的各类各项教育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凡涉及有关教育收费的单位,均属于本次重点检查与规范管理的范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检查内容

2013年的检查重点是在《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3〕4号)确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范围内,重点突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检查。

结合学部实际,学部各单位重点检查项目如下(具体检查内容见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

1. 规范幼儿园收费情况;

2. 规范高校招生及收费情况;

3. 教育收费政策清理规范情况;

4. 规范服务性收费收费和代收费情况;

5. 收费公示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重点督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12月11日-15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相关材料;

12月16日-20日,学校财务处、经费监管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审核汇总材料,并根据审核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工作。

12月21日-30日,各单位根据督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上报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二)各单位须于12 月 16 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报送学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行政办公楼513室),所有材料需经单位主要责任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本单位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方面的管理制度、预防教育乱收费方面的管理制度;

2.本单位的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的政策依据;

3.本单位教育收费政策的管理与执行情况;

4.本单位“2013年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参考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的内容)、存在问题及防范措施”;

5.本单位“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表;

6.本单位2013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及 2014 年工作安排。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对本单位教育收费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活动。

2.各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列入2014年治理工作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调研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时间表。

3.不涉及任何教育收费项目的单位也需进行“零报告”。

附件:

1.吉林大学 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转发全国治理办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4.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