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于学校机构调整和干部重新聘任,目前,我校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变化较大。为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根据《吉林大学就业指导教师选聘实施办法》(校发[2011]64号)文件要求,校就业中心将于2014年重新聘任就业指导教师,并开展就业指导教师培训。现对各学院就业指导工作人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全体辅导员)相关信息进行统计。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信息按附件要求填报,并于12月17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73164297@qq.com。
附件:吉林大学本科就业指导工作人员信息数据库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