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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规范教育收费有关材料的通知

来源: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发布时间:2013-12-17 作者:宋吉武 点击:

各学院、中心、所、农业实验基地、后勤服务集团、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公平公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按照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省高等学校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转发全国治理办关于开展2013 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吉教纪字〔2013〕5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学校于12月11日下发了《吉林大学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学部结合自身实际于12月12日将具体事宜进行了通知,请学部各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因《实施方案》要求此项工作进行“零报告”,请涉及教育收费项目的单位务必于今天下午三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511室,不涉及任何教育收费项目的单位也要报送“本单位不涉及任何教育收费项目”的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