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请派人到学部研究生处郝老师办公室领取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证、毕业证及授予学位决定。领回的毕业证、学位证要复印两份留存,然后方可发放给相关研究生,同时要制作发放表(领取人签字)。授予学位决定要放入学生学位档案中。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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