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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已通过工程(医学)教育认证的专业提交年度改进报告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4-01-03 作者:张宇 点击:

校教字﹝2014﹞1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办法》(教高厅〔2007〕5号)要求,现对于我校已通过国家教育认证及有效期延长申请审核的各工程、医学专业点提交年度改进报告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我校已通过国家教育认证及有效期延长申请审核的各专业点,应针对国家教育认证结论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专业建设整改,并及时提交年度改进报告,汇报专业改进情况和进展情况,做好认证状态保持工作。

2.已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专业,有效期为3年的,每年提交一次改进报告;有效期为6年的,每2年提交一次改进报告。

3.已通过医学教育认证的护理学、临床医学专业,根据教育部医学专业认证委员会的要求,由医学部人才培养办公室协调组织提交年度改进报告,并报教务处备案。

4.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认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原认证程序进行,但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

5.鉴于各专业通过认证有效期起止时间不同,请各专业根据通过认证的时间提交年度改进报告。年度改进报告需报教务处审核后,自行上报至国家专业认证委员会。需提交年度改进报告的专业,请于2014年1月13日前,将报告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评估科。

联系人:李美花,电话:85153819,邮箱地址:lmh@jlu.edu.cn

附件:1.各专业国家教育认证有效期列表

2.工程教育认证年度改进报告(参考格式)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