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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直二级保健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调查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发布时间:2014-03-18 作者:张丽梅 点击:

各单位:

现将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开展省直二级保健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调查的通知》通知转发如下,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情况调查表》,于3月24日下班前统一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620室。

联系人:张丽梅 电话:86228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4年3月18日

关于开展省直二级保健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服务调查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了解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对二级保健对象医疗保险服务情况,改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我局决定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情况的评价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1、对在职及退休的正厅级、副厅级、正高级职称二级保健对象开展慢性病筛查服务进行调查。

2、对退休正厅级二级保健对象开展保健医生服务进行调查。

二、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采取的是问卷形式,由参保单位组织填报,二级保健对象要根据《吉林省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情况评价调查表》和《吉林省省直退休正厅级二级保健对象保健医生服务情况评价调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

三、有关要求

1、此项调查工作是收集与整理定点医院开展实施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及保健医生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并根据反馈信息修改和完善下一周期的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及保健医生服务工作,各参保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完成此次调查工作。

2、各参保单位要认真组织在职及退休的正厅级、副厅级、正高级职称二级保健对象填报《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情况调查表》,同时退休正厅级二级保健对象还需要填报《省直退休正厅级二级保健对象保健医生服务情况调查表》。

3、请各参保单位将所填报的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4年3月26日下午16:30前统一送报我局费用结算部9、10号窗口。

附件:1.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情况调查表

2.省直退休正厅级二级保健对象保健医生服务情况调查表

联 系 人:董 佳

联系方式:0431-88690556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