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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时间:2014-03-21 作者:梅娜 点击:

各学院: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就业率统计和报送工作要求,为全面掌握我校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确保就业率统计工作及时、客观、准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14届毕业生

二、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主管领导:主管就业工作副书记或相关领导

工作人员:辅导员

三、统计步骤及方法

1.收集材料。逐一与2014届毕业生取得联系,了解和掌握毕业生最新就业状况,收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本单位汇总。填写《吉林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附后)。

四、需各单位填写的字段如下:

1、“已签约单位”: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协议书公章为准;

2、“意向签约单位”: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签约意向,但未签订“就业协议书”;

3、“已保送院校”:请直接填写保送院校名称,不必填写保送专业,如:“吉林大学”;

4、“已考取院校”:请直接填写已考取院校名称,不必填写保送专业,如:“吉林大学”;

5、“延期毕业或结业”:学分未修满或答辩未通过,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需要延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请填写“是”;

6、“拟考研”:毕业生离校前,无就业单位,拟第二年继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请填写“是”;

7、 “拟出国”:准备毕业后出国深造或出国工作的,请填写“是”;

8、“拟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毕业生离校前,无就业单位,拟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的,请填写“是”;

9、“拟自主创业”:毕业前无就业单位,有创业意愿的,请填写“是”;

10、“灵活就业”:个人申报的自由职业者,请填写“是”;

11、“无就业意愿”:没有就业意愿,并且不属于以上十种情况的,请填写“是”;

12“就业困难”:有就业意愿,并且不属于以上十一种情况,但始终未能就业的,请填写“是”;

13、“手机”:请认真填写,用于就业情况回访,就业质量调查等;

14、“电子邮箱”和“QQ”:请认真填写,用于就业情况回访,就业质量调查等;

15、“说明”:其它情况,无其它情况的不用填写。

五、工作要求

1.增强认识,高度重视。就业率是衡量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核心指标,关系到学校学科建设、教学评估、社会声誉等。就业率统计工作历来受到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极强的工作。所以,请各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工作人员,做好对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工作。

2.严肃纪律,科学统计。各学院务必认真落实各个统计环节工作,严格、准确地报送统计信息,做到无虚报、迟报,维护毕业生就业率统计上报工作的准确性、严肃性。

3.注重效率,及时上报。各学院集中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请于 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下班前,将填写好的《吉林大学2014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及附表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73164297@qq.com。

学生工作处

2014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