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所)、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学校《关于做好新学期信访排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将排查化解情况于3月28日前报学部纪检监察与审计处(电子版发送至fan_zhong@jlu.edu.cn)。具体通知见附件:
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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