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吉林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实施办法》经2014年1月20日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转发,望遵照执行。
附:《吉林大学仪器设备处置工作实施办法》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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