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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部第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4-03 作者:张峰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保证学部党员发展工作的连续性,结合上半年学部党员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于4月上旬举办“学部第十三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总体要求,通过积极要求入党同志的系统培训,深入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准确把握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较为系统地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入党同志的时代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科学地群众观,切实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

二、培训对象

1.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讨论决定,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且按照《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要求,能够定期考察半年以上,确定为合格入党积极分子的。

2.高中或大学时期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经相应党校培训合格,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且入校后经党小组推荐,党支部讨论决定,确定为合格入党积极分子的。

3.学院各级学生会学生干部,团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在班级中担任班长职务的。

4.本科生新生党员(包括在历次培训中考试没合格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对象

⑴到学部工作和学习时间不满半年以上的。

⑵没有经过党小组推荐,且党支部没有例会研究的;或虽有例会研究,但没有最终决议的。

⑶没有按要求填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培养考察不满一年的。

⑷虽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但经党支部讨论,决定为不合格积极分子的。

⑸参加学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期间,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虽已参加培训,但未参加考试的。

⑹现实表现较差的,或受过各类纪律处分的。

⑺学习成绩较差的,或学年内有1门以上必修课或限制选修课不及格的。

⑻在第十二期党校培训工作中,被取消培训资格的,不作为党校培训对象。

⑼在培训中严重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处分的。

三、报名及培训时间

1.由各基层党委统一组织,4月9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名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报党群工作办公室,同时将《培训名单》电子表格发至:zhangfeng@jlu.edu.cn。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2.培训时间拟安排在4月上旬。

四、学习内容:

1、学习两会精神;

2、学习新修订的《党章》;

3、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求;

4、学习党的基础知识。

五、培训方式:

一是采取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在各单位学习小组自学或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党校集中组织专题辅导讲座或收看录相。

二是采取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交流、撰写学习体会,进行美化学部、服务群众等实践性公益活动,深化理论学习成果,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自身素质。

三是采取平时考勤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过程中将对学员进行严格考勤并记录在案,结业前统一命题考试。

六、日程安排 (另行通知)

七、几点要求:

1、每个学员要树立党校学员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处理好培训与工作、学习的关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校开展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党校的各项制度,在师生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2、每个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参加培训同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结合进来,发扬刻苦钻研和实事求是的作风,认真学习规定的学习篇目,对照检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在提高全面素质上下功夫。

3、培训过程中,学部将对参训学员进行严格的考勤和学习记录。学员要努力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有病、有事先请假(以加盖党委公章假条为准),无故缺席1次作自动退学处理,病事假2次以上(含2次)或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考试、考核不及格的学员,不予结业。

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定期督导学习,提高培训质量。并在本期选送的学员中要制定1名联络员(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上报党群工作办公室)

注:凡到报名截止时间未能及时上报培训名单(书面和电子版)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一律不再补办报名入学手续。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86142,信箱:zhangfeng@jlu.edu.cn)。

党群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