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4年度贷款毕业研究生签订还款、展期协议现场办公会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4-04-18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经与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协商,学校定于4月24日在学部举办2014年度贷款毕业研究生签订还款、展期协议现场办公会。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与地点:

4月24日(星期四) 下午13:30 科学讲堂

二、签订还款协议时,毕业研究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

2.中国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银行卡为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

3.请提前准备好贷款人父母身份证号信息,以便于填写还款资料;

4.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确认书,现场办公时发放;

5.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现场办公时发放;

6.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现场办公时发放。

三、材料收集

1.还款协议现场办公会结束后,请相关研究生将全部还款材料于4月25日(周五)下班前交学部研究生处。

2.已经结清的同学无需再签订还款协议,只需将结清证明或还款票据复印件交学部研究生处即可。

四、其他说明

1.还款协议签订统一使用与校园一卡通绑定的中国银行卡作为国家助学贷款还款银行卡,银行卡丢失的须在现场办公会之前补办或者重新在长春市内中国银行网点开户一张新的借记卡。

2.对未签订还款协议且未结清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将不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办理展期的同学(持相关录取证明)同时参加本次现场办公会,签订展期协议。

3.2011年硕士入学,硕士学制为3年,由于硕博连读或直博而在2013年博士入学,且在硕士期间办理过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的,需参加本次现场办公会,为硕士期间贷款签订展期协议。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做好这部分研究生的通知工作。其他需参加本次现场办公会情况详见附件。

4.签订还款协议书能使学生详细地了解自己的还款时间和具体还款金额,便于他们做好还款计划,同时也是一次很好的诚信教育,有助于提高贷款学生的还款意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研究生处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