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长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审核通过但发放失败人员重新发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按要求(附件1)通知到符合条件的2013级毕业生,并提供相关材料于4月23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118室。
请各学院按照要求,做好本院学生宣传、组织、审核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
联系电话:85166742
学生工作处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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