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吉林大学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9]161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科技厅项目进行调查和清理,请各单位仔细核对项目清单(见附件)中的各个项目,对于已鉴定验收项目请提供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完善表中数据,对于未鉴定项目,请在备注中填写向科技厅提出鉴定验收申请和提交鉴定验收材料的时间,并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学院汇总的上报清单经各单位科研副院长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8日前报学部科研处。
联系人:王文东 联系电话:86202
附件:农学部承担省科技厅项目调查清理目录
科学研究处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