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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承诺书》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4-04-29 作者:胥阳 点击: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要求,针对自查自纠中的“私设‘小金库’”重点问题做进一步清理。请各单位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小金库”清理情况,填报《农学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承诺书》。经营或兼有经营性质的单位,如五星动物保健药厂、通汇大厦、农业实验基地、小动物门诊、超市、幼儿园、门诊部、食堂等单位要单独上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人均要签字。

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承诺书于5月13日前同各单位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报告一并送交财务处。

附:1. 农学部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 承诺书

财务处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