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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党员发展及转正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群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5-20 作者:张峰 点击:

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保证2014年学部党员发展计划的正常执行,现就做好上半年党员发展及转正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上半年各单位党员发展计划要在6月6日前执行完毕。

二、办理程序。

1.各党支部按《吉林大学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档案袋》要求整理完计划发展对象档案后,上报各基层党委、总支。

(1)必须有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教职工)和外调材料;规范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计划发展对象超前考察登记表、党校学习结业证书(吉林大学党校)、党校学员登记表。

(2)本科生和研究生计划发展对象,还必须有团组织推优材料和经教务或研究生处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学习成绩截止2014年5月)。

2.各基层党委、总支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党务秘书要认真审查计划发展对象档案,书记、副书记审核、把关,审查时:

(1)重点查看档案各类入党材料是否齐全;

(2)各类表格填写是否完整、规范;

(3)本人是否为本年度计划发展对象;

(4)在校学习成绩是否有不及格、挂科等现象,党校考核是否合格(考核成绩可在学部校内办公网页查询);

(5)审查不合格或入党材料不齐全的,退回党支部重新整理。

3.各党支部按规范要求填写各类呈报审批表(分吉林大学和农学部两种表格)报本单位党委,各单位党务秘书将计划发展对象档案,于5月23日前报党群工作办公室(503室)。

4.党群工作办公室对计划发展对象审查合格后,下发《入党志愿书》。

5.各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指导计划发展对象按要求规范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召开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表决。

(1)填表前认真阅读《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

(2)必须用蓝黑、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表格。

(3)《入党志愿书》第7页前的内容由计划发展对象本人填写。

(4)“入党介绍人意见”(第8页)内容由入党介绍人填写。

(5)“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第9页)内容必须由党支部书记填写。

(6)第8、9页内容由其他人代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按作废处理,取消计划发展对象当年发展计划。

6.各基层党委、总支审查计划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合格后,进行入党谈话阶段,谈话的重点内容为:

(1)入党动机;

(2)计划发展对象参加工作或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基本情况;

(3)对党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等。

7.召开党委、总支会议,研究审批新党员人选及审定到期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8.将《入党志愿书》及各类《呈报表》,上报党群工作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说明。

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发展计划,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计划。

2.要严格按时间和程序要求,做好计划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工作的高质量。

3.上报的各类《呈报表》要填写完整,档案整理规范,同时上报电子版(zhangfeng@jlu.edu.cn)。

4.相关表格的使用请到党群工作办公室网页中下载。

此通知

党群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