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
5月21日,学校党委下发了《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校开展“三育人”评选活动,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挖掘和树立我校在教学、管理和服务育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引导我校教职工积极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培育者和坚定践行者,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推动学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学部实际,现将学部参加学校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各基层党委、总支;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学部教学、管理、服务岗位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名额
学校共评选“三育人”先进单位10个,“三育人”先进个人300人,在“三育人”先进个人中评选标兵10人左右。
学部向学校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10名,“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先进个人共6名。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育人”先进单位,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组织申报,经学部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向学校党委推荐1个。
“三育人”标兵,由各基层党委、总支最多推荐1人,经学部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向学校党委推荐1 人。
二、评选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高度重视“三育人”工作,领导班子和谐,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一支有战斗力的“三育人”骨干队伍。
2.能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加强对教职工育人思想的引导和教育,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环节中,注重对“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的渗透与培养,使“三育人”成为教职工的自觉行动。
3.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三育人”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有突出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二)“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献身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富有良知和责任感的高级专门人才为已任。
2. 具有教书育人的良好风范,道德品质高尚,注重思想品德和人格修养,拥有扎实的学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语言规范文明,举止行为端庄,作风正派,对学生平等相待,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和高尚的师德来影响和引导学生,在教师和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影响。
3.具有关爱学生的真挚情怀,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把握教学和指导实验的方向性、目的性,把立足点放在育人上,结合教学和指导实验的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4.具有勤奋踏实的治学精神,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能够不断改进教学和指导实验的内容和方法,工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注重培养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三)“管理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工作为己任。
2.严格要求自己,珍惜学校声誉,维护学校利益,待人热情礼貌,语言规范文明,举止行为端庄,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大力弘扬吉大精神和校园正气,敢于抵制不良风气。
3.牢固树立管理育人的信念,把育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不懈地在学生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弘扬时代主旋律的各种教育活动,把行政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能够主动完成管理育人工作任务。
4.热爱管理工作,熟悉本职工作规律和特点,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管理科学规范,处理问题及时果断,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凝聚力,提高贡献率,努力成为懂教育会管理的专业人员。
(四)“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树立献身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职业理想,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以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为全校师生服务、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为己任。
2.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自觉抵制不良风气,遵守公德,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礼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优化育人环境。
3.具有较强的服务育人意识,在服务中育人,把服务过程作为育人的第二课堂,关心学生疾苦,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为学生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4.热爱服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思想端正,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态度热情,服务用语文明,熟练掌握职业技能,钻研本职业务,恪尽职守,讲求信誉,及时、主动、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三育人”标兵评选条件
“三育人”标兵必须具备“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在本岗位有突出表现,广受师生赞誉,并在评选期限内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推荐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各基层党委、总支填报“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并附申报材料(重点为2011—2013年事迹;2000字以内)及电子文档,报学部党群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张峰,电话:86142,邮箱:zhangfeng@jlu.edu.cn)。
2. 各基层党委、总支根据学校方案和学部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评选细则,开展评选活动,根据学部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本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填写“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需注明是否推荐“三育人”标兵评选),往届“三育人”先进个人参评2014年“三育人”标兵评选的,则需填写“吉林大学往届‘三育人’先进个人参评标兵评选推荐表”,由所在单位基层党委、总支签署意见后,附申报材料(重点为2011—2013年事迹;2000字以内)及电子文档报学部党群工作办公室。
3.学部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向学校申报。
四、时间安排
5月23日-5月29日,各基层党委、总支开展评选活动,组织申报;
6月3日-6月6日,学部党工委向学校评选工作办公室上报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和事迹材料。
五、几点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布置落实。
2.面向基层,以评促建。要坚持宁缺毋滥和向一线教职工倾斜的原则,真正把品德高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典型人物推选出来。
3.确保时间,材料翔实。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要突出典型经验和典型案例,材料内容要具体、翔实、准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简洁。5月29日下班前上报学部党群工作办公室(行政楼503室),统一用A4纸打印。
附件:
1.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2.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单位评选申报表
3.2014年吉林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
4.吉林大学往届三育人先进个人参评标兵评选推荐表
5.2014年农学部“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中共吉林大学农学部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