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期制改革要求,我校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两学期制,部分课程要移置春季学期,按照教育部《关于提前征订2014年秋季教学用书的通知》要求,6月9日前应将教学用书、学生教材征订数据报相关出版社。根据学校的教学进程及学校的招标要求,自今日起开始预订2014年秋季学期教材。
1.为了确保教学质量,经学部研究并请示学校后决定各专业的必修课、限选课学生必须要有该课程的指定教材。
2.学生教材的订购,学生可由学部统一订购,也可自行订购或借买旧教材,但必须要有该课程(必修课、限选课)的指定教材;按照学校的规定,教材订购按八折计费(政治类、军事类无折扣);各教学单位在教材预订时要将开课计划告知学生。
3.严格执行教材选用,尽可能选用国家级出版社的统编教材和专业出版社的统编教材,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杜绝选用学部外自编教材进入课堂,为保证教学质量,教材不得任意更换。各教学单位根据2014年秋季学期的开课计划,认真做好教材选用和预订计划,杜绝漏订现象发生。
4.各教学单位在填写预订教材计划时,2012级,2013级和2014级需录入教材系统,要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例如:教材名称(全称)、作者(第一作者)、出版单位(全称),版次及统编(公开出版)或自编教材(校内讲义)、使用年级及专业等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全而误购教材;
5.学部内自编教材(校内讲义)的预订,须报教处审核后安排印刷;
6.学生教材(必修课、限选课)汇总的订购人数要与明细一致(见附件);
7.教师用书(必修课、限选课)在教师和教材不变的情况下,已定过的教材,学部不再重复订购;
8.公共教学中心将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及使用的教材于2014年6月5日前告知相关学院;承担非本学院课程的教材由承担课程的教学单位指定,并于2014年6月3日前告知相关学院。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4年6月5日前将教材选用计划经学院(中心)主管教学的领导审核签字后,送交学部教务处308室。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