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单位及全体学生:
学费、住宿费是学部收入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是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应尽的义务。鉴于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贷款多数已落实到位,按照《吉林大学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校发〔2007〕235号)文件规定,根据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学费及住宿费交缴工作的通知》(校财字〔2012〕40号)要求,特提请各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人员做好欠费学生思想工作,督促学生交齐所欠学费。
助学贷款未到的同学,如有超过贷款额度的,请按下列交费方式交纳超出的差额部分。清缴统计时间截止12月25日,后除助学贷款外仍有欠费的同学,财务将于2013年停发其相应补贴、奖学金及导师业务经费。
具体交费方式如下:
一、银行自动划转。本科生同学请将欠交学宿费足额存入交行学子卡,研究生同学存入与“校园一卡通”关联的中行借记卡,学校将通过银行自动划转的方式每周四、周五划转欠交学宿费。
二、现场交费。欠费同学还可以持其他银行卡于每周一至周三到学部财务处划POS机交齐欠费,财务处原则上不再以现金形式收费。
附:欠费学生人员名单
联系人:胥阳 电话:35035
财务处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