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部门决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提交部门:财务处 提交时间:2012-12-11 16:06:37 字号:大 中 小
校财字〔2012〕42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1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反映我校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部门决算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会计核算工作截止到12月25日,独立核算单位需要上报本单位全年的部门决算报表和报表说明。学校安排预算的单位,需要上报全年的部门预算使用情况报告。
二、校属各独立核算单位和物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必须将此项事宜纳入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各单位对资金、财产、债权、债务要进行认真清理。后勤服务集团、科学技术中心、附属幼儿园、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兴城教学基地、地质调查研究院、软件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吉大控股)、校区医院、教材发行与调配中心、结算中心的部门决算和文字说明请于2013年1月7日前报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农学部各二级单位的部门决算和说明请报农学部财务处,由农学部财务处汇总后于2013年1月7日前报财务处财务管理科。
三、为使部门决算全面反映我校2012年预算安排和使用效果,校内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处做好此项工作。请教务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团委、注册与考试中心、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生院、基建处、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发展规划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宣传部等职能部门,做好本部门2012年预算使用情况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预算安排的使用方向、取得的效果、教学、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并于2013年1月7日前报财务处财务管理科。
四、财务处各核算窗口在12月20日以后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业务,不再签发转账支票;自12月25日起不再签发现金支票;12月25日-29日只办理偿还借款业务,不办理其他业务;结算科自12月29日起不再签发转账支票。
五、对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借款及到款,请有关单位及个人务必于12月30日前到学校财务处进行还款及清理,以免影响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
六、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及图书馆年终前必须对各类物资、财产、图书进行一次清理,对于报损、报废、盘盈、盘亏的,要按规定于12月29日前处理完毕,并请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及时报财务处进行财务处理。
七、基建处应与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对已完工建筑物(包括以前年度)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并请相关部门于12月29日前报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八、图书馆应对今年购置的图书资料进行汇总,并请资产管理与后勤处到财务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九、按照教育部规定,承担国家“985工程”项目、 修购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实验室项目、高技术研究项目、油页岩项目、地调项目、质量工程、人文社科项目、国家其他专项经费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报销业务,已办理借款的应及时清理列支,以免资金被国家收回或影响下一年度的拨款。
十、学校为各独立核算单位垫支的人员费用,后勤服务集团回收的煤、水、电、采暖费等,附属单位缴款、校办产业上缴利润请于12月25日前返还、回收及上缴完毕。
十一、出版社、科技园、吉大控股公司等单位应主动与财务处核对对外投资科目,按规定调整对外投资金额。
十二、校内各单位自行到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或财务处结算科存入的各类收入,请于12月28日前到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十三、由于决算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保证年度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转发范围:校内各单位
--------------------------------------------------------------------------------
学部决算工作的时间比学校规定的时间均提前两天,以便做好学部的决算工作。望各单位周知。
学部财务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