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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为困难教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育工会 发布时间:2012-12-17 作者:柳扬 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关爱困难职工,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根据校工会通知精神,学部工会决定在元旦期间开展“为教职工送温暖”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活动范围限于学部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困难职工条件

1.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附医院证明);

2.家庭因遇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附相关证明)。

三、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困难条件办理,要求实事求是,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核准同意,报学部工会;

2.认真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包括困难职工人口、收入及困难情况等,并于12月21日16:00前将困难职工登记表报到学部工会610室。

3.学部工会审定后,视困难程度,发给困难职工慰问金。

联系人:柳扬

联系电话:8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