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关爱困难职工,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根据校工会通知精神,学部工会决定在元旦期间开展“为教职工送温暖”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活动范围限于学部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困难职工条件
1.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附医院证明);
2.家庭因遇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附相关证明)。
三、工作程序
1.严格按照困难条件办理,要求实事求是,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核准同意,报学部工会;
2.认真填写困难职工登记表,包括困难职工人口、收入及困难情况等,并于12月21日16:00前将困难职工登记表报到学部工会610室。
3.学部工会审定后,视困难程度,发给困难职工慰问金。
联系人:柳扬
联系电话:86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