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吉林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吉林大学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考核工作实施办法》《吉林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和全体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辅导员的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查在教育、管理、服务、指导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校园文化建设、辅导员职业素质和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以及学院开展的特色和创新工作等内容。
三、考核等级
辅导员考核分为十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五个等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和一般三个等级。
四、具体安排
1.网上评价阶段
参加本次测评的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
> (1)辅导员自我评价阶段
时间:2013年1月6日-1月7日
组织单位:各学院
自我评价由辅导员本人登陆“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选择“考核测评”中的“自评”,如实进行填写并提交。
(2)辅导员互评阶段
时间:2013年1月6日-1月7日
组织单位:各学院
互评由辅导员本人登陆“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选择“考核测评”中的“互评”,如实进行填写并提交。
(3)学院对辅导员考核评价阶段
时间:2013年1月6日-1月7日
组织单位:各学院
学院评价由各学院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各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本人登陆“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选择“考核测评”中的“学院评价”,如实进行填写并提交。
(4)学生评价阶段
时间:2013年1月6日-1月9日
组织单位:各学院
学生评价由学院各辅导员组织本人所带的本科生(50%以上有效)登陆“学生事务工作信息系统”,登陆账号为学生学号,初始密码为123,登陆后选择学生功能中的“辅导员测评”,如实进行填写并提交。
2.学校评价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阶段
(1)学校对辅导员考核评价阶段
时间: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地点及述职顺序:(见附件1)
组织单位:学部学生工作处
学校评价辅导员工作由学部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由学部学生工作处领导、学生工作部代表和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组成。请学部全体辅导员于1月7日中午前,将本人述职文稿和PPT发送至abao365@qq.com。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到7分30秒时用铃声提示,8分钟准时结束。述职同时播放演示文稿(PPT)作为佐证材料。述职结束后将述职报告(含电子版)交给工作人员。所有述职人员请按时参加述职,述职期间请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模式。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的辅导员,可委托其他辅导员代为述职。
(2)学校对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价阶段
时间:2013年1月9日(星期三)8:30
地点:中心校区东荣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组织单位:学生工作部
参加范围:有关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团委、注册与考试中心、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北区综合工作办公室、东区综合工作办公室、白求恩医学部、农学部学生处主要负责人,学生工作部副处级以上领导,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以及全体辅导员。
学校评价学院学生工作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要求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本年度学院学生工作进行述职。(述职顺序见附件2)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到7分30秒时用铃声提示,8分钟准时结束。述职同时播放演示文稿(PPT)作为佐证材料。请各学院在1月8日(星期二)16:30前将ppt发送至3501237@qq.com。所有述职人员请按时参加述职,述职期间请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模式。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述职的副书记,可委托学办主任代为述职。请所有与会人员全程参加,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人员请提前请假。
辅导员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将综合以上各阶段成绩进行评价,(新留校辅导员还需综合辅导员学生工作基本知识笔试成绩);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成绩将综合本学院实际工作情况和本学院全体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类推优的重要参考。
五、工作要求
2012年学院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考核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次考核的顺利开展。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