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的要求,总结近年来完成该项工作的得失,以及派出人员在境外出现的问题,特制订有关选派审核项目。以保证能够选派出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心理素质较高、核心课程成绩优良的优秀研究生,到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培养单位,师从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权威专家。同时,通过选派审核,督促拟派出研究生做好留学准备工作。
审核工作分专家综合审议和业务部门联审两个部分进行。
(一)专家综合会审
聘请各学科拥有海外留学背景的专家和从事国际交流工作的人员,分项审核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自身素质及留学准备情况。综合各项评价结果,通过模糊评价法,得出每名参加选派审核研究生的成绩,作为选派排名的重要依据。审核内容包括,拟派出院校(科研机构)和指导教师的学术水平评价;拟选派研究生的各方面素质评价;研修计划的科学性及合理性评价;语言运用能力的评价;留学准备工作情况等五个方面。
(二)业务部门联审
聘请具有丰富外事工作经验的人员,分类(欧洲类/美洲类/亚洲类)审核邀请函、留学院校及语言要求。研究生处负责审核本科毕业院校、本科阶段成绩、研究生阶段成绩和科研成果情况。
审核时间为3月8日上午8:30,地点为科学讲堂8102教室,要求申请公派研究生分别自述申请学校、学科学术概况(需要明确排名情况);指导教师或合作导师学术成就和研修计划;本人具备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以及外语水平和出国准备情况。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备PPT文件,陈述时间5分钟。
同时,申请参加公派项目的研究生,请于3月7-8日在农学部主页登录“心理驿站”,进行心理健康诊断,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在3月6日于各培养单位秘书处领取。
要求申请参加公派项目的研究生,认真准备材料,翔实提供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同时,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核,如实填写审核意见。
依据农学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纪要要求,为加强对高水平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及与国内其他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审查工作,申请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其指导教师要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联合培养课题研究的延续性、必要性,课题内容必须与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一致,学习时间相应顺延半年以上。申请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