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导师业务费的下拨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核对研究生名单,于3月15日下班前将核对结果报研究生处。其中:
1、研究生未按规定时间交费、恶意欠费,不划拨导师业务费;
2、研究生因某种原因更换导师,导师业务费已按原导师划拨的不再重新做调整;
3、研究生学籍变动停止划拨导师业务费。
核对后如有误,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
联系电话:86126
研究生处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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