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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检查及试卷复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3-03-18 作者:张宇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学部将于近期开展2013届本科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检查工作,及2012年秋季学期考试试卷的复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0日(星期三)8:30—10:30,对公共教学中心的试卷进行复查;

3月20日(星期三)13:30—16:00,对军需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试卷复查;

3月21日(星期四)8:30—11:00,对动物医学学院毕业实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试卷复查;

3月21日(星期四)13:30—16:00,对动物科学学院毕业实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试卷复查;

3月22日(星期五)8:30—11:00,对植物科学学院毕业实习等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试卷复查。

二、检查内容

(一)本科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内容

1.学院对毕业实习、开题报告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落实和管理情况,按规定各学院要形成由学院院长主抓、主管教学副院长及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具体负责、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的管理体系,学院及专业要按规定成立毕业实习、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具体工作。

2.各学院及系、室是否掌握每个学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学生是否都按要求进行实习;校外实习的学生是否都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各学院与所有毕业实习学生是否都保持联系,并在掌控之中;校内实习的学生是否按要求逐一落实到位,指导教师应准确了解校内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并在掌控之中。

3.学校已从2011届毕业生开始,应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学院就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加强规范管理,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4.在实习期间,未经学院批准私自离校实习者;专业严重不对口实习者;以找单位为由或其它不正当理由长期请假,时间累计达到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者;未经实习单位和学院同意,擅自终止实习者;未经学院同意自行变更实习地点或不在规定时间与学院联系者;无实习鉴定者等;学生如发生以上几种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

(二)试卷复查工作检查内容

本次试卷复查工作的检查内容包括:考试命题、考务管理、考试试卷(A、B两套)、与本次考试试卷对应的标准答案、评分要点、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单及考试相关材料的归档等考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检查方式

1.学部检查前,先由各学院按要求,对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逐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2.学部检查时,专家先分别查阅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名单、各专业工作组名单、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学院制定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等。

3.专家按试卷复查要求,抽查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试卷及考试组织等情况。

4.专家听取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关于各学院学生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进展情况的汇报,包括实验落实情况,进展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5.专家反馈试卷复查及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检查情况。

附: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情况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