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对“清明节”期间学部本科课程教学安排调整如下:
安排在4月4日(星期四)清明节的课程停上;安排在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7日(星期日)上;原安排在4月6日(星期六)和4月7日(星期日)的个别课程,由各任课教师所在单位进行调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将“清明节”期间的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任课教师,以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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