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定于4月25、26日进行,学校将成立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教学成果进行评审。
一、答辩分组安排
1.第一组:人文学部、社科学部
答辩时间:4月25日
答辩地点:东荣大厦A306
2.第二组:理学部、信息学部
答辩时间:4月25日
答辩地点:计算机楼B401
3.第三组:工学部、地学部
答辩时间:4月26日
答辩地点:东荣大厦A306
4.第四组:医学部、农学部
答辩时间:4月26日
答辩地点:计算机楼B401
二、答辩形式
成果主要完成人采用PPT形式向专家组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答辩教师按时参加答辩(不按时参加答辩视为放弃),具体答辩顺序见附件。
附件:1.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答辩顺序表(人文、社科学部)
2.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答辩顺序表(理学、信息学部)
3.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答辩顺序表(工学、地学部)
4.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答辩顺序表(医学、农学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