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提出的对部署院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迎接教育部检查组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检查,学校于4月17日召开了相关科研财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的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布置工作会议。按照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安排(通知已经发各单位),学部开始启动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1、请各单位组织召开全体科技项目负责人会议,布置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此次自查自纠时限为2011年-2012年所有科研项目发生的收支业务。
2、每个科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填报“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 (格式见附件1)并签字,留所在单位备案;
3、请各单位于4月23日前将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格式见附件2)和“科研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单位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报到学部财务处和科学技术处各一份(含电子版)。
财务处联系人:狄成宇 86232
科技处联系人:陈玉江 86202
财务处 科学技术处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