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学生社团、全体同学:
大学是学生实现青春理想,积淀知识财富的宝贵阵地。学部一直以打造一流社会主义大学的目标为己任,培养广大同学全面发展,成长成才。近期经调查发现,部分同学假借组织或参与学生活动为由,无故缺席课程教学,这不仅破坏了学部正常教学秩序,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组织作为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平台的形象。为良好保障学部教学及学生活动秩序,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学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将对学部学生活动工作及请销假流程进行规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部全体同学应以学习为重,各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和个人在组织和参与学生活动时,应充分考虑学生课业时间,选择学生课余时间进行活动,尽可能避免学生活动与学业课程时间发生冲突;
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在课业期间组织或参与活动的个人,应由活动组织者或参与者在活动开始前1-3个工作日内统一上报学院或学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由年级、专业辅导员或学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统一出具请假条交任课教师;
三、根据吉林大学学生教学管理相关规定,如活动涉及全学部范围,需要进行课程调整,应由活动组织部门向学部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一作课程调整。
四、任何学生组织(含社团)成员不得在未经学院或学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审批的情况下,假借组织或参与活动的名义缺席课程;非学生组织(含社团)成员不得假借学生干部名义缺席课程。一经发现,相关课时按旷课计,并根据相关规定,由学院或学部学生处、团委给予行政和纪律严肃处理。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各位同学认真遵守,积极配合,共同打造和谐有序的校园氛围。
吉林大学农学部教务处
吉林大学农学部学生工作处
共青团吉林大学农学部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