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参与“助研”、“助教”和“助管”工作(以下简称“三助”)是培育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为加强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和岗位津贴发放,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2]1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及研究生院总体工作要求,现将学部2012-2013学年度研究生“三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加学部各培养单位或导师安排的“助管(含研究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助研”的2010、2011、2012级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步骤
1、“助管”岗位的考核由各单位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由研究生办公室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和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给予评定。
2、“助研”岗位的考核由导师或课题组负责。“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研究生科研工作态度、成果产出情况和工作量等给予评定。
3、请各单位研究生办或研究生导师组织相关研究生下载并填写《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管”、“助研”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2)。凡参加“助管”工作的研究生,需向本单位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由研究生秘书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一份留存;另一份统一交学部研究生处;《“助研”考核表》(附件2,一份)由各培养单位留存,但须将考核汇总表电子版报学部研究生处。
4、对于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奖评优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可停止对其继续聘用。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认真核实相关人员信息,杜绝出现滥报、谎报现象。一经查实,将影响其本单位6月份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发放。
2、设岗单位不按规定自行调换“助管”人员,经审核发现后,学部对其当事人的岗位津贴将不予调整,并追缴其多发放部分的岗位津贴。
3、不按时参加“三助”岗位考核的研究生,停发其6月份岗位津贴。
四、报送时间
1、纸版《“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附件1)务必于6月3日上午8:30前交至学部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助管”和“助研”岗位考核汇总表》(附件3)分别发至machao@jlu.edu.cn及wky@jlu.edu.cn。注意不要遗漏在其他单位(校外做课题研究生)从事“三助”工作的研究生的材料。
2、未能按时完成考核上报的培养单位将影响6月份本单位“三助”岗位津贴发放,本学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5月23日
附件1: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考核表
附件2:吉林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工作考核表
附件3: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考核汇总表
附件4:吉林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