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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13-2014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学研究处 发布时间:2013-05-29 作者:苟静平 点击: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春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长春市“十二五”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长春市科技局制定了2013—2014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将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与资助方式

2013 -2014年长春市软科学研究专项设政府命题项目,重点支持5项专题研究:

1.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策研究(产业链构建问题;专业技术人才、产业工人队伍培育问题;产业发展政策支撑问题等);

2.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良性互动,加快构建“双拉动”发展格局的对策研究(工业、服务业深度融合、良性互动体制机制创新与政策支撑问题;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问题;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构建问题等);

3.关于科学推动城镇化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研究(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民素质同步提升问题;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发展模式问题;城镇化建设科学规划与组织问题等);

4.关于社会科学发展在幸福长春建设中的促进作用研究(幸福长春建设中的民生保障体系问题;幸福长春建设中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路径选择;新时期社会科学研究的制度认同与发展转型问题等);

5.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对策研究(科技资源与服务平台共享问题;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问题;科技金融结合机制与政策支撑问题等)。

本次软科学研究专项项目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支持。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长春市软科学研究专项重点支持我市宏观决策与调控部门(局级以上单位)与在长高校院所、具有较强综合研究能力的相关单位联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的项目。

2.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市级一个计划,各计划之间不得重复申报。

3.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尚未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原则上不能继续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经得到长春市科技计划支持,项目执行期已到,没有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允许担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1.网上注册

登陆“长春科技”网站(www.ccst.gov.cn ),进入“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按提示操作,选择计划类别为“长春市软科学研究专项”,单位基本信息填写参考附件3。

2.获取申报资格

完成注册后,在线打印《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请于5月29日前到社科处加盖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春市政务中心四楼A区长春市科技局窗口自行办理开通申报权限。

3.申报教师进行网上申报。

4.各单位于2013年6月5日前携《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一式两份,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社会科学处联系人:彭晶 85155451

科研处联系人:苟静平 86204

附件:见http://oa.jlu.edu.cn/cache/20135/show196130.html

科研处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