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环保厅发布了《关于推荐吉林省环保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家分类
环境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技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控制;农村环境保护与自然生态管理;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核与辐射安全防治技术;环境规划与项目管理;环境监测分析技术;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科学技术;环境信息技术开发;环境政策法规;环境保护专业技术评价等。
二、环境保护专家专业分类
环境科学技术;化学工程;地球科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核科学技术;农学;林学;预防医学与卫生学;矿山工程技术与环境工程;冶金工程技术与环境工程;机械工程;能源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环境与生态统计学。
三、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一般年龄不超过60岁;
(二)对从事行业、专业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所从事行业、专业的基本情况和国内外发展动态;
(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了解环境保护各类技术审查要求;
(四)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履行职责。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
二、报送方式
1.校内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上午11:00时(学部科技处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
2.《吉林省环保专家库成员资格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高新办。
三、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 丹 王宏亮 陈玉江 苟静平
电 话:85167489 86202 86203
电子邮件:kjcgxk@jlu.edu.cn
附件:
http://oa.jlu.edu.cn/cache/201010/show169743.html">吉林省环保专家库成员资格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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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