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规定,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部分项目,需于申请时提交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为使未达到PETS5考试合格标准而拟申报相关项目的教师可以顺利申报,经与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以下简称培训部)联系,为我校学员单独组织培训班。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1.拟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教师;
2.拟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的教师;
3.拟申报部分有关互换奖学金项目及其他项目的教师。
二、培训语种
培训语种为英语。
三、培训成绩有效期
培训成绩有效期为2年。
四、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为全脱产形式。
五、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
第二阶段: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2月末(具体时间待定)
六、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
七、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三楼,长春市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院内,博硕路。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5日(星期六)
联系电话:84516278
入学测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10:50
请在报名时携带吉林大学工作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入学测试。
八、培训费用
培训费4800元,先由个人垫付,交培训部,其他费用自理。培训合格的教师被留学基金委项目录取后,学部将办理报销培训费手续。
九、相关手续及时间要求
1.在自愿的基础上,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此表在学校人事处主页/" target=_blank>
2.免试入学条件:2008年12月至今,PETS5总成绩48分、听力15分以上者可免试入学。请符合条件者在《吉林大学教师国内进修审批表》进修内容和进修计划栏注明考试时间、分数,并提交成绩单原件。
3.培训结束后,请持学习总结到学校、学部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培训合格的教师还需提供《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培训报名人员一览表.xls
人 事 处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