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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12-27 作者:刘妍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0〕9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 网上报名时间: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16日。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target=_blank)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 1.选择考区。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按照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级别、专业等考试相关信息(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责任自负。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报原档案号,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4.上传本人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5.打印申报表。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1月4日至20日(省中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现场确认地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人事职称考试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和交纳考试费用。

现场确认地点: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原省职考办)3楼报名大厅,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target=_blank

>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此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需送交人事处技术干部科(行政楼821室)审核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2.学历(或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301至365以之间的考生)、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考生须在《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上签名后,上交报考机构备案,一经确认,报考信息不得修改。现场交费后,概不退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自2011年4月28日至5月29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target=_blank)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报考条件等事宜详见附件2。

办公地点:南区行政楼821室(人事处技术干部科)

联系人: 王宁 葛晓野 蒋磊

联系电话:85166483

201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doc

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

人 事 处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