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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魏丹杨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01-07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单位:

魏丹杨,学号:81090843,畜牧兽医学院2009级动物科学专业学生。

在2011年1月6日进行的《有机化学》考试过程中,魏丹杨携带与考试有关资料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被监考教师发现。经教务处认定魏丹杨的违纪行为为考试严重违纪。

为端正考纪,教育本人,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学院上报,学生工作处研究,给予魏丹杨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工作处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