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2011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知精神,为准确统计2011届毕业研究生就业信息,保证毕业派遣工作的顺利开展,现需所有2011届毕业研究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委培定向生及拟推迟至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登陆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
; 一、毕业生登录系统后,点击就业信息管理,将自己就业信息真实准确录入,不在校研究生信息可委托校内其他同学代为填写,所有信息经学部审核确认后不能修改。如经审核后学生要变更就业信息,请在个人备注中注明,例如:单位名称由“abc”更改为”bcd”,并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供更改依据。
二、如发现个人基本信息缺失或有误,请相关研究生尽快以书面材料报学部研究生处。
三、在录入生源地时请注意,生源地指研究生现户口所在地(非集体户口,未参加工作的研究生通常为高考时户口所在地),务必填写到市(县)一级(北京生源填写区县),毕业时如果没有落实具体单位,将按教育部文件和各省市相关要求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如在本科到研究生阶段,家庭所在地及本人户籍有变动,以现在户籍所在地为生源地。
四、在录入单位名称时,请与就业协议书上面的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五、考取或保送研究生的,请在单位名称中填写 “ⅩⅩ学校研究生”;专升本同学注明“ⅩⅩ学校专升本”。
六、毕业生出国学习或工作的,按规定派回生源地人事部门或者教育部门,请在单位名称中填写“ⅩⅩ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并在“个人备注”栏中注明“出国”,在单位性质中选择“出国”。各省市具体要求见附件。
七、在上海、北京等城市落实就业单位,但不解决户口的,按规定派遣回生源地,请在“个人备注”栏中注明,请在单位名称中填写“ⅩⅩ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并在单位性质中选择“灵活就业”。
八、本次信息录入将作为2011届毕业生派遣计划制定依据,错误信息或未在指定时间录入将影响学生派遣,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毕业生认及时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尤其要提醒校外及委培定向学生)。
九、学校尚未对此项工作作具体时间要求,建议相关同学尽快登录提交。就业协议书的收取时间请关注学部通知。
附件:
全国各省市区毕业生派回生源地派遣单位一览表201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