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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学部“吉林大学201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1-03-21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精神,现将学部“吉林大学201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2008级研究生中能够在2011年上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能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在学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在学期间,博士研究生在全国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以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在学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4、在学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及在学校、学部组织的其它活动中为学部及学院获得荣誉者优先。

5、在学期间,担任过学部各级研会干部者或积极参加研究生团学活动及其它社会公益活动者(如义务献血者、社会自愿者等)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该奖项的组织实施。各培养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依据《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试行)》及上述评选条件制订具体的评审细则。评奖名额按博士、硕士毕业生人数的10%分别计算。

各单位须在3月27日前评选结束,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

3月30日前,各单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本单位评选细则的文字稿,一并报学部研究生处。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吉林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3月30日前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6128

附件:吉林大学农学部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办法(试行).doc

研究生处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