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校园一卡通”建设工作安排,请各单位于4月2日前将下列材料交到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1、《教工信息更正表》》(见附件)及相关教工的一寸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工作证号命名,如90xxx.jpg)。
2、《 “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发放确认表》 ,已领取中国银行卡的教工须本人签字确认。
3、《“校园一卡通”个人结算账户办理及扣划授权委托书》
4、《未领取“校园一卡通”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登记表》(见附件)打印件和电子版。
5、《未授权银行卡自动向校园卡划款登记表》(见附件)打印件和电子版。
6、未发出的银行卡(借记卡)。
关于“一卡通”校园卡和银行卡的相关使用说明可以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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