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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报2010年获学部表彰奖励的“学部贡献奖”及“年度先进个人“奖金的通知

来源:党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4-07 作者:徐仁元 点击: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年初,学部召开2010年党委扩大会议,会上,学部党委对为学部建设做出贡献的王哲课题组等39个集体、陈启军等13名个人、刘松财等20名“年度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根据学部相关规定,对受到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在颁发奖杯、荣誉证书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只受到表彰者除外)。现就核报此奖金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1.学部建设贡献奖: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1000元。

2.年度先进个人:1000元。

二、核报范围。在党委扩大会议上,受到学部党委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只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不在此项奖励范围。

三、核报时间。2011年4月7日至29日,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

四、核报形式。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报销奖金的凭发票进行;领取现金的,通过学校“个人所得税系统”进行。

五、核报方法。受表彰单位或个人按财务规范粘贴、填写报销凭证,本单位党务秘书集中办理,党务办公室负责登记(不负责相关个人业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党务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