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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届本科毕业生2010—2011学年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04-15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为激励学部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积极成才,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结合学部实际,拟从4月8日至4月15日在学部组织开展2011届本科毕业生2010—2011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学部在籍的2011届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参加学年评奖评优:

1、2010-2011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的;

2、降级、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以及退学试读的;

3、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学期未注册或未办理缓注册手续的(截止日期2010年4月14日前);

4、学年内有一门必修或限制选修课不及格者,两门(含)以上课程未参加考试的;

5、学年学分未达到班级平均学分的。

二、评比项目

1、学年奖学金;

2、专业奖学金;

3、先进班集体;

4、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5、单项奖学金

三、名额分配

学院

一等

奖学金

二等

奖学金

三等

奖学金

单项

奖学金

校优

秀学生

院优

秀学生

校优秀

学生干部

院优秀

学生干部

畜牧兽

医学院

14

29

43

29

14

29

9

17

植物科

学学院

10

20

29

20

10

20

6

12

军需科

技学院

12

25

37

25

12

25

7

15

农科专业奖学金按实际数评选;先进班级由学部统一评选。

四、评定依据及标准

1、本科生学年奖学金

学年奖学金必须按照《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要求获奖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按《吉林大学农学部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中智育部分成绩进行评奖排序。

2、专业奖学金

评比对象为在校农科专业学生(即动物医学、动物科学、农学、园艺、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学生)按照《吉林大学农学部专业奖学金评比办法》执行。

4、先进班级

各学院根据《吉林大学先进班级评选办法》分别推荐一个先进班级,并附事迹报告;学生工作处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学部范围内评选2-3个先进班级予以表彰。

5、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评选,学生工作处审核。具体条件按《吉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执行,同级优生与优干不得兼评,院优生与校优生、院优干与校优干不得兼评。

五、日程安排

1、4月8—12日,班级评奖评优、公示;

2、4月13日,学院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上报资料;

3、4月14—15日,学部审核、公示;

六、有关要求:

1、评奖评优是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使学生明确评奖评优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办法。各学院及学生工作干部务必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按步骤进行,切勿走过场。

2、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证评选的透明度。允许学生质疑、申诉,要严格抓好民主评议、班主任(辅导员)审查、学院审核及推荐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和审定工作,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评定的过程中受到教育。

3、学院对评奖评优名额可灵活分配,对特别优秀的班级,可适当增加比例,但学院评比的总额应控制在学部下达的范围内。

4、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评定、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获奖学生填写相应奖项审批表并打印一式一份,由学部审批后放入学生档案,学院汇总表报送纸制(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各一份,相关表格4月13日下班前报学生工作处325室。(注:因领导出差,4月13日下班前只报送电子版学院汇总表,学号、姓名、奖项务必核准。)

联系人:李玉俊

电 话:87836216

附 件:各奖项审批表见学生工作处网站通知附件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