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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3-06-07 作者:刘 畅 点击:

学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贯彻落实《吉林大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部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资产安全,我处将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成立以主管院(所)长为负责人的实验室安全排查小组,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

2. 排查内容包括辐射安全、生物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及电、火、气、水等各方面安全制度的建设与落实、实验规范的建设与落实、安全责任制的落实。隐患排查不留死角。

3. 梳理排查结果,提出整改方案,形成文字报告。

4. 在排查的基础上,我处将会同有关处室进行检查复核,并指导、帮助各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改等工作。

5. 时间安排:6月5日—6月15日,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排查;6月16日—6月25日,我处组织检查。

联系人:刘 畅 联系电话:86304

资产管理与后勤处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