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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关于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2013-06-08 作者:王开宇 点击:

各培养单位:

现转发学校“关于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落实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13年6月8日

附:关于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校发〔2013〕116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教学和实践环节中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教学和实践环节中的安全教育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针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和实践工作中的特点,按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的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参与教学和实践工作中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加强研究生专用的教学和科研场所及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校发〔2013〕107号)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对研究生专用教室、实验室、研究室等教学、科研场所和研究生教学、实验用危险品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重要措施,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加强研究生教学实践和外出实习的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研究生教学实践和外出实习的管理,做好安全教育与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同时要指派专人负责研究生教学实践和外出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和责任观念,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研究生在教学和实践工作中的安全。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