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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毕业生提前结清助学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11-05-17 作者:李玉俊 点击:

各学院:

请通知有意愿在毕业前提前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具体办理事宜如下:

1、本人或委托他人持身份证到中国银行前进大街支行或新民大街支行选择任何一家就近办理。

2、请贷款毕业生在6月1日前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61以后办理提前结清手续的开始收取利息,其他正常签订还款协议的学生从7月1日起收取利息。

3、本人持现金或者将钱存在中国银行卡上到银行大厅咨询大厅经理,说明前去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4、办理完结清手续后,请将结清证明复印(多张的缩印在一张A4纸上)上交学生工作处325室,原件由本人保存,无需重新签订还款协议。

5、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大约在5月30日左右,请没有一卡通附带的中国银行卡的学生尽快到中国银行新民大街支行或前进大街支行办理一张借记卡备用。

6、继续上研究生的同学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85161371 85161372

中国银行长春新民大街支行89985035 89985058

学生工作处

二O一一年五月十七日